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环境卫生质量,使师生员工有一个整洁明亮的工作生活环境,预防和控制秋季传染病的发生,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现将有关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二、活动时间:2015年9月11日至10月11日。
1.9月11日至9月25日:自查自检阶段。各单位对照活动要求查找不足,集中治理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
2.9月25日至10月11日:除“四害”及检查验收阶段。集中投药,降低“四害”密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与相关部门人员对此次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三、活动要求:为使本次活动扎实开展,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对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学生宿舍、图书馆、实习厂、体育馆等部门责任区内的卫生(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做到门窗明亮;墙面无张贴物、无鞋印、无乱图乱画现象、无蛛网;桌面无积尘,物品、被褥等整齐摆放;地面干净、无杂物及堆放物;洗手盆、卫生器具清洁、无污垢,上下水畅通,无异味;垃圾日产日清,清理及时。
2.开窗通风、消毒工作(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公共场所要经常开窗通风,同时做好消毒防疫工作,以防止秋季传染病的发生。
3.室外环境卫生(由后勤处完成):确保路面无烟头、纸屑及其它杂物,张贴物清理彻底不留痕迹;垃圾堆放在垃圾箱内,日产日清;绿化维护及时;彻底清理各楼周边的卫生死角。
4.学生食堂卫生(由后勤处完成):各食堂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强日常管理,为师生创造一个秩序井然、干净整洁的就餐环境。
校内的超市及小卖店要手续齐全,不卖过期食品,不超范围经营。店内的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符合要求。
5.家属住宅区卫生(由后勤处完成):楼道干净整洁,门窗干净明亮,无蜘蛛网,无张贴物,无垃圾堆放,生活垃圾日清日产,无卫生死角。
6.除“四害”工作:开展全校范围内的消杀活动,集中投药消杀,降低“四害”密度,消除“四害”孳生场所。
7.校园内有施工任务的单位(由施工单位完成):要文明施工,不乱堆乱放建筑垃圾,定期搞好卫生,及时清理,确保工地及周边环境整洁。
校爱卫会办公室的相关人员在本次活动中随时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
在本次活动结束后,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将对本次活动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