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参加长春工业大学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
正式代表名单的公示
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长春工业
大学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代表性、广泛性和先进性的要求,经过我院学生代表会议民主选举和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核通过,最终产生正式代表16名。现将我院参加长春工业大学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至25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22日